印度商標
在20世紀40年代獨立後的很長時間里,印度對知識產權制度否定多于肯定。但自從世貿組織成立,特別是在印度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被訴諸世界貿易組織的“爭端解決委員會”後,上述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。
印度政府采取多方面措施完善其知識產權制度,遵從世界貿易組織規則,逐步減少在醫藥專利、作品版權方面與外國的糾紛,並不斷加強知識產權保護,尤其是不斷完善版權立法,加強版權執法,以保障自己信息產業的發展。印度的軟件產業因此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之後得到迅速發展,其軟件產品及軟件服務業進入國際市 。 晌 《鵲鬧饕 食 叢粗 。
印度十分注意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同時維護其本國的利益,積極立法保護自己的遺傳資源、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(主要是印度醫藥、瑜珈及印度民間文學藝術),並在國外監視侵害印度傳統知識的任何活動。
印度還組織了專門工作組開展對這些外國專利、商標的撤銷或無效投訴,並建立起“印度傳統知識圖書館”,將館藏內容譯成5種文字,與世界各國專利審批部門聯網,以求外國在行政審批中駁回涉及印度傳統知識的申請。同時,印度在許多國際談判場合,積極推動制定傳統知識、基因資源保護的國際規範。
注冊時效︰7個工作日可以受理文件,下R標基本時效為18-26個月,根據個別商標的審核情況,具體時效以商標局處理時間為準。
商標有效期︰注冊之日起 10 年,繳納續展費後可不斷續展,每次續展 10 年。
所需資料︰1.商標圖案
2.產品或者服務類目
3.申請人或公司的中英文名稱及地址